云程若提示您:看后求收藏(派派小说网www.amazinglight.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关于器官摘除、移植可能我们并不陌生,但是到底为什么医院里进行的器官移植手术就是合法的?而私下里进行的就是违法的?难不成仅仅是因为价格问题吗?

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有关器官移植的刑事法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一【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其中本条中提到的: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三百零二条【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罪】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以上可以看出摘除并出卖人体器官的根据其组织行为、摘除的器官供体年龄以及本人是否同意等可以分别构成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或者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而什么属于组织行为?一般的组织行为提法常见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或者赌博罪等涉众型犯罪,也就是说在出卖人体器官的过程中包含前期的寻找供体、联系需要进行器官移植的病患、提供摘除手术服务、提供送已摘除器官上门的一条龙服务的组织行为,这里面如果知晓整个犯罪的链条但是仅仅参与了其中的一项的话,也以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论处。而且如果本罪的供体是未满十八周岁的人的话无论对方是否同意都足以构成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且如果对供体的身体状况造成巨大损害甚至危及生命的话将构成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而对于供体是已满十八周岁的人则当未取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强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言情小说推荐阅读 More+
我在山中建了个厂

我在山中建了个厂

樗栎一梦归墟
在众多亲友的帮助下,我终于在山中建立了属于自己的工厂,本以为这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然而接下来的事情,让我有些后悔这般草率的建厂。
言情 连载 46万字
抄家前,王妃搬空敌人金库去流放

抄家前,王妃搬空敌人金库去流放

我爱吃天蚕土豆
(悄悄说,作者菌配图特美,保证你看了还想看) 季清浅提前得知穿越,疯狂囤物资,只是没想到穿越后当了一天王妃就面临下大狱不说,还要被抄家? 她嘴角一扯,飞速搬空敌人金库。 渣爹要断亲,甚至要举报她?不好意思,你晚了一步,她直接搬空自家库房! 书中暴君,动不动就杀人? 没事,皇宫内院走一圈,全搬空, 给敌人留下一粒米都算她输! 流放! 一路搬空,一路爽,跟唐僧取经一样,孙猴子打妖怪,她打人精,过三关,
言情 连载 74万字
综清穿之她被迫留在清朝历劫

综清穿之她被迫留在清朝历劫

晨曦花开
(快穿+清穿+空间) 赵若汐原本是二十一世纪平平无奇,普普通通的女孩,却因为一次意外而身亡,随后收获了一个灵泉空间,被迫开始了清朝的穿越之旅。她是否能够适应那男尊女卑的朝代?她是否能够在那充满危险的环境中存活下来?她是否能够在那个朝代获得属于自己的幸福? 世界一:康熙荣妃 世界二:康熙那拉贵人 世界三:孝懿仁皇后 ……
言情 连载 42万字
踏山河之一啸破苍穹

踏山河之一啸破苍穹

人生得意须尽欢LD
嘉康27年,大兴皇帝殡天。当夜宁王造反,诛杀太子,扣留朝中大臣与诸王,质于瑶华宫。三日后宁王矫诏登基,国号永嘉。远在边关的瑾王持太后懿旨,抽走镇北大营25万精兵,泰州安王也抽调西川大营10万大军,围剿宁王。60万大军混战于京郊,血流成河。北狄趁乱联合西夷南下,破葭萌关,一路烧杀抢掠,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大兴立国二百余年,从未经历如此之人间惨剧,史称永嘉之殇。
言情 连载 42万字